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14日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综合利用能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等方面,对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提出要求。 以下为原文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电话:010-68205363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