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定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以下为原文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定政办字〔2023〕37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定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市政府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安排部署,加快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助推新型能源强市建设,逐步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发挥骨干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组织实施清洁氢能制取、高密度氢能存储、安全高效氢能输运等项目,促进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初步建立氢能示范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启动氢气输送管道项目建设工作,建成加氢站1 座,氢能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 2亿元。
到2025年底,氢能整体发展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累计建成重点项目2个,建成加氢站4座,氢能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0亿元,制氢能力能够满足京津冀15万辆以上氢燃料汽车加氢及其它领域示范项目用氢需求。
三、重点任务
围绕推动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布局氢能项目,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任务部署,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加快氢能制取项目建设。依托旭阳能源公司进一步推动氢气提纯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工业副产氢供应保障能力,降低旭阳氢能推广应用成本。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推动高压气态储氢装备量产应用。依托河北省燃料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积极参与在制氢、运氢、用氢等环节开展高压气态储氢装备应用示范。推动液氢、有机液态、固态储氢项目建设,实现多元化氢能储运业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实施安全高效氢能输运工程。积极开展管道输氢项目应用示范,依托旭阳能源公司推动定州-高碑店-北京氢气输送管道项目建设。谋划推动天然气管道掺氢混输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多元模式氢能加注工程。加快加氢站项目落地,探索加氢站、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多站合一模式布局,开展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等合建站示范,推动站内制氢、储氢和加氢一体化加氢站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加氢站2 座,完成投资 0.7亿元;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加氢站4座,完成投资1.5亿元,基本形成设施先进、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完整加氢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五)实施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工程。一是依托国家燃料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重点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旅游等领域进行商业化推广。2023年争取在定州-保定等城际路线实现10-20辆氢燃料城市客车示范运行,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行各类氢燃料车300辆。二是加快氢燃料汽车关键技术突破,支持河北长安汽车公司氢燃料汽车尽快实现量产,整合产业链优质资源,发展自主可控的高可靠性燃料整车项目。三是加强氢气检测预警防控,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对氢燃料汽车推广进行实时在线安全监测,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四是谋划建设绿色氢能综合利用调峰电站项目,重点推动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相互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储能调峰体系。五是推进燃料发电及热电联供示范应用,鼓励建设氢能住宅示范区,加快氢进万家进程。(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领导牵头,市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资源规划局、交通局、应急局等部门参与的氢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围绕全产业链各环节,加强指导督导,帮助解决相关制约问题,推进氢能项目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撑。严格落实氢能产业项目审批、财政补贴、科技攻关、技术标准、安全监管、燃料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支持政策。对于先进氢能产业项目,优先申报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所市区域范围内保障能力不足,补充耕地确实难以及时、足额落实的,积极申请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库中申请调剂解决。(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
(三)加大财税支持。对纳入省城市群示范任务的燃料汽车推广应用、氢能供应、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项目,根据示范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国家奖励标准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对列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首台(套)氢能装备产品,按规定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对于氢能高新技术企业,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吃透用好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氢能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税务局)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加大对氢能项目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落实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发挥新型金融工具的助推孵化作用,支持初创型、成长型氢能企业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完善氢能产业生态,培育氢能产业应用场景,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运用科技化手段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化、差异化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氢能产业,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氢能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
(五)夯实人才基础。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和招商引智,落实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创新人才灵活服务机制,完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服务机制,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人才及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申请纳入省重点人才工程,在项目申请、土地、奖励荣誉等方面争取更大支持。支持新能源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开展氢能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大规模的氢能技术人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本土专业技术人才,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六)支持先行先试。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制氢“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价政策。氢能产业项目的审批流程,参照张家口市试点办法执行。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定州市加氢(合建)站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支持河北旭阳能源公司探索氢能产业发展多种路径,提升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将氢能利用过程产生的碳减排量开发成碳减排项目,对其减排理进行资产化核证并与金融机构碳减排支持工具对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产化经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