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
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铁路货场等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有序发展氢燃料汽车,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推广使用LNG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加快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应接尽接。
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等工业废料和疏浚土、建筑垃圾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中的综合利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能源系统。积极倡导加油站错峰卸油、车主夜间加油、公众绿色出行。
专栏5 交通运输清洁生产重点工程
清洁能源交通装备推广工程。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的电动化,推动氢燃料汽车的示范运用,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公交站场等建设加氢、充电站(桩),全面推进港口船舶岸电使用。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港口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达70%以上。
交通领域清洁生产标杆创建工程。推动交通运输企业、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地铁、加油站、充电站等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设一批省级清洁生产标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