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
重点任务
特色化发展新能源商用车及专用车。加快引进优质新能源商用车企业,盘活省内商用车产能。优先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结合物流运输低碳转型要求,积极发展换电、氢能等新能源重卡。
壮大新能源汽车特色基地。做大做强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地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加快省级氢燃料汽车示范区(点)建设,打造一批氢能汽车特色基地。
推动跨区域协同合作。提升长三角充换电、加氢、智慧道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共同打造跨区域氢燃料汽车示范线。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氢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10万个以上、加氢站50座。
推动各领域推广和示范应用。推进环杭州湾和义甬舟两条“氢走廊”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园区,探索开展宁波-义乌等新能源重卡示范线建设。到2025年,全省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汽车接近5000辆。
政策保障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运行效率相挂钩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加氢站运营奖补政策。
强化要素保障。做好充换电设施、加氢站建设用地保障和规划用地审批工作。
组织实施
加强统筹推进。调整完善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政府分管领导挂帅,优化成员单位组成,结合工作需要设立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氢燃料汽车等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加强标准引领。探索建立智能汽车、氢燃料汽车等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在产品准入、产品测试、示范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实施、可推广的优化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