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其中提到: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控制
(三)推动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到2025年,全省电力总装机1.4亿千瓦以上,绿色能源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占比86%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约4200亿千瓦时,力争建设新型储能规模200万千瓦左右,支持氢能产业试点,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四)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
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限制长流程钢铁生产,大力推动电炉短流程炼钢和氢能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到15%以上,对电炉炼钢实施等量置换,提高电炉生产效率,加快提高钢铁企业智能化车间、无头轧制、低碳炼铁等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废钢利用比例,推广应用钢铁工业煤粉催化强化燃烧、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富含一氧化碳气体二次能源综合利用等。
推进石化与化工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发展,并逐步发展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电解制氢、CO2利用和生物质转化技术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
(七)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推进新能源车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充电桩和充电站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服务网路布局建设力度,强化充电桩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到2025年,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推动LNG、电动、氢能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技术进步,鼓励在高原湖泊和城市河段等区域率先示范应用。
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环卫、旅游客车、景区摆渡车新能源化,鼓励推广换电模式,适时开展氢燃料汽车在城市客运领域的示范运行。
协同推进碳中和
(二)探索深度脱碳和碳中和工作
作为未来能源系统深度碳减排的主力,电力部门应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消费量,促进所有终端用能部门快速电气化,探索新能源领域电、氢、碳多元耦合发展方式;在工业部门,通过提高能效、材料替代等途径降低能源需求,以数字化和深度电气化推进脱碳化;在交通部门,向电力、生物燃料等低碳能源转型;在农业部门,广泛应用农田及农林复合固碳技术、增产增效与固碳减排同步技术等固碳降碳措施;在建筑部门,使用高质量的建筑材料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降低建筑的隐含能耗。在火电、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捕获和利用等深度脱碳技术试点应用。
(四)打造碳中和技术创新高地
超前谋划低碳科技发展战略,成立专项基金,力争在推动碳中和所需要的基础材料、关键器件和核心技术等领域有所突破。强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基础理论、技术研发和工业示范重点难题攻关,实现在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探索性应用。加大在生物碳、生物质能源+CO2捕获和储存(BECCS)、从空气中直接捕捉CO2(DAC)、强化风化(矿物碳化)、改良农业种植方式等负排放技术的攻关和规模化应用。加强我省科研机构与大专院校等强技术机构联合,尝试建设云南省氢能示范基地,建设碳中和技术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