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濮阳市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加大绿氢制备扶持。首年给予每千克15元补贴,此后逐年按20%退坡,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加强氢能储运支持。对新建高压气态、低温液态、无毒有机液体及固态等储运氢项目的,给予设备(含软件)实际投资总额1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拥有10辆以上氢气运输车辆(单车载氢量200千克以上)的运输企业,从事本市所产氢气对外销售运输业务的,按照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每千克2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500千克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且承诺在我市连续运营三年以上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投入运营后,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4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站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70MPa加氢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示范建设。
实施加氢站运营补贴。对于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每千克35元的加氢站,按照每年氢气实际销售量实行逐年退坡的运营补贴政策,每年每座加氢站氢气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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