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
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有序实施乌江、涪江等重要干流梯级开发和航电枢纽建设。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加快建设綦江蟠龙、丰都栗子湾等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4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564万千瓦以上。
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和装备应用。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大纯电动汽车推广力度,有序发展氢燃料汽车,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推进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更新,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替代。推动加氢站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强电化学、超级电容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推动氢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开展动力、氢燃料发动机、堆技术研发和生产,加强动力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广。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与装备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开展钢铁、化工、建材等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示范,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开展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推广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