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加氢站、交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车用LNG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汽车示范应用。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开展行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在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打造安全、畅通、舒适、宜人的绿色出行系统。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
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电子政务及网络视频,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鼓励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加强办公设备运行管理,减少办公设备运行时间。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绿色业务发展,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绿色消费信贷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