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氢能相关内容:
加快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新增或更换港作机械优先使用电能、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23年底前,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国三及以上排放水平港作机械占比达到70%以上。
推动氢燃料汽车示范应用,推动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升级,到2025年,新能源机械占比达到50%左右。
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加快公交站点和充电、加氢、停车换乘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导鼓励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