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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响应国家政策,出台《2020年盐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对燃料汽车乘用车、轻型客车及货车、大中型客车及中重型货车,分别给予3.6万元、5.04万元和8.64万元的财政补助,并对市辖区内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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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11号